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司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推动基层组织活动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教工委〔2016〕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
一、目的意义
“党员固定活动日”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创新实践,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渠道,是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团结凝聚群众的桥梁纽带。通过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以进一步增强“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身份意识,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组织形式
(一)活动时间。确定每月第二个周三为“党员固定活动日”,每次活动不少于半天。
(二)参加对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各支部可根据活动主题和内容,视情况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或群众代表等参加。同时,要采取适当形式,妥善安排好年老体弱、长期患病、流动党员的组织生活。
(三)活动方式。“党员固定活动日”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指导,原则应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支部规模较大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党小组形式开展。各党支部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主题、每月有安排。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和党支部要督促党员参加固定活动日活动,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收集文字和图片等资料。
三、活动内容
各基层党组织要以 “三会一课”为主要形式,围绕“党性教育、民主议事、志愿服务、转变作风、党员评议”等主题,组织开展好“党员固定活动日”相关活动。
(一)党员学习教育。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时事政治、中心工作和业务知识等,不断提高党员党性修养、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
(二)党员志愿服务。加强与社会、企业、政府等单位的联系,积极创建活动平台,创新活动方式。依托高校优势,组织党员利用专业特长深入基层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断密切党群关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党员围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履职践诺。
(三)基层民主议事。及时向党员通报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本单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等。就本单位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征求党员建议,邀请党员群众监督。
(四)党员走访联系。组织党员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平台走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师生群众的实际困难和思想疑惑,不断密切党群关系。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利用好“党员固定活动日”平台,对所联系的班级、寝室和困难员工加强帮扶。
(五)党内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并对党员年度参加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六)其他主题。贯彻上级党委部署、回应党员群众关切,结合实际开展的其他党内活动。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谋划,悉心指导,做好相关台帐资料的收集、保存工作,各党支部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情况,作为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对参加活动积极、表现突出的,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党内评选的优先推荐对象。无故不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的党员,要及时提醒,视次数多少或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组织处理。
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创新党员经常性教育载体,形式上切忌简单地把“党员活动日”开展成“党员开会日”,内容上切忌以讨论工作代替党员活动。要把“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政治性、思想性与生动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吸引广大党员自觉主动参与。要充分利用网络等新媒体平台,提高党员群众对“党员固定活动日”的知晓率和认可度。要及时总结、提炼实施“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特色做法、成功经验,确保“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相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