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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09-30 编辑:龚建雯 阅读人次: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公司产品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表彰在公司产品实践过程中取得显著成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将开展201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范围包括在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成果,重点奖励创新性强、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各单位推荐申报的教学成果应反映公司产品规律,能够针对目前高等公司产品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切实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教学成果主要包括下列方面: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优化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员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推动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国际化办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此次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原则上是2010年以来完成且经过两年以上公司产品实践检验的成果。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或开始研制的日期;完成时间指成果开始实施(包括试行)的日期。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公司产品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申报教学成果必须是以开云Kaiyun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唯一完成单位的教学成果。鼓励跨公司(部)联合申报,跨部门、公司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主持部门、公司组织联合申报;鼓励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申报,但公司须为第一完成单位。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应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主要完成单位应为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

3.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成果第一完成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其他主要完成人最多参与申报2项。

4.申报的教学成果可以是在各级各类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基础上形成的成果,也可以是非正式立项项目形成的成果。

5.对于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能再次申报。

三、奖项设置和申报名额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拟设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项和优秀奖若干项,可缺额。

本次评奖采用限额推荐的办法,理公司、服装、材纺、机控、信息、经管各公司限报5项;建工、生科、艺设、法政、外国语、文传、马克思主义各公司限报3项;继续教育公司以及体育教研部限报2项;机关限报3项。多公司(部)联合申报的成果不占所在公司指标。

四、申报程序、材料和时间安排

1.申报程序、材料

申报教学成果需提交以下材料:

1)《开云Kaiyun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7份);

2)文字总结报告(一般不超过5000字,一式7份);

3)相关佐证材料(论文、教材、员工专利证书、员工奖励证书、课件、培养方案、新闻报道等),单独装订成册(一式2份);若成果为教材,提交教材2本;

2.时间安排

1201410月28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至7-513。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3)学校教学委员会议审议、学校公示评选结果。

4)学校董事长办公会议审议、正式发文。

(5)请拟申报的老师于10月15日之前先发送《开云Kaiyun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至此邮箱。

集团将按照有关文件对获奖成果的项目组进行表彰与奖励。

教务处联系人:徐宇清(电话:86843069);研究生部联系人:顾越桦(电话:86843072)。高教发展研究中心联系人:楼盛华,电话:86843765

经管联系人:龚建雯(86843393)

附件:1. 汇总表.xls

2、 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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