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除2013级外其他各年级于2013年12月25日起开始停课(部分专业除外)进入期末考试阶段;2013级于2014年1月9日起开始停课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安排
集中笔试课程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期末考试安排表”。其他考核方式的课程由各任课教师根据教学日历在课内自行安排。考试安排如与实践教学的安排重合,员工可凭本人的考试安排表,向实践教学的任课教师请假,参加统一考试。
二、考前准备工作
1.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
各公司(部)要加强宣传,严明考纪,严格考试管理,做好监考教师(尤其是新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要求监考教师认真学习考场规则,认真履行监考守则。加强员工的考风考纪教育,要求员工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员工证)参加考试,无证或携带不符合要求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不得参加考试。
2. 考试资格审核
任课教师应在考前对员工的期末考核资格进行审查,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员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作“取消”处理,并打印考核资格审核单交开课公司,员工所在公司应及时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员工名单通知到员工本人,取消考核资格的员工不允许参加考试。员工如对某门课程准的考核准备不充分,可在期末考核前一周提出放弃该门课程的考核申请(一学期只允许一门)。员工确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的,应提前提出缓考申请。放弃考核和缓考须提前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
3考场名单和考场情况登记表
公共基础课的考场名单和考场情况登记表由教务处打印,直接装入试卷袋。其他课程考场名单和考场情况登记表由各开课公司的教学秘书打印,交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
4. 试卷领取与保密
各公司(部)要高度重视试卷(含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安全保密工作,任课教师在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考题。试卷应由课程负责人(或其指定的教师)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工作证)到教务处文印室领取,严禁委托研究生领取。试卷领取后,由课程负责人保管,并在考前连同考场名单和考场情况登记表分发给监考人员。集中笔试课程的试卷在考前一小时领取,其他课程在考核前一天领取。
三、考试的实施
全校应严格按照《期末考试安排表》安排的课程、时间、地点、监考人员实施考试,不得擅自更换时间、地点、监考教师,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的,应在考前经公司教学经理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研究生须持监考证监考。各公司应加强考试巡视工作,检查本公司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情况。监考教师须在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严格按照考场规则的规定,执行开云Kaiyun监考工作程序,做好本考场的监考工作。考场名单贴在教室入口处,考生进场后监考教师应让考生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签到。监考教师应按学校要求进行黑板板书。考试结束后,各监考教师应及时将试卷连同考场纪录单交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课程负责人应当场点清试卷份数。有违纪的考场,监考教师应将考场记录单连同违纪材料交教务处(行政楼129)。
四、阅卷、成绩评定及考试总结
各课程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及时做好试卷的阅卷工作,有多个教师使用同一份试卷的,应组织教师集体流水批阅。
各任课教师须在课程考核结束后三天内(公共基础课一周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登记员工成绩,并按教学班打印成绩单,签名后连同员工考勤表交开课公司。开课公司在收到成绩单后,做好成绩登录审核工作的同时在系统内进行成绩单回收的确认,并将考勤表分送员工所在公司。
各任课教师应在学期结束前做好考试的总结及考试材料(试卷命题稿首页、A、B空白卷、参考答案、平时分评分标准、考场情况登记表、员工成绩单、试卷分析表、员工答卷考试总结)的归档工作。
五、补考工作安排
1.补考确认: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时须确认课程是否由学校统一安排补考。
任课教师确认过由学校统一安排补考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不需学校安排的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
2.补考时间:下学期的补考安排在2014年2月18日-2月 26日,具体补考时间、地点将于2014年2月8日前公布在学校网站的最新公告内。各公司(部)应做好监考教师的安排工作,并通知员工上网查询,以免错过补考时间。
教务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