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13﹞34号 各公司: 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及其审核 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由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分别进行,各公司必须保证5-10天的评阅时间。指导教师应对员工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研究水平进行全面评价,评阅意见一般在200字以上;评阅教师应着重评阅毕业设计(论文)本身的质量与水平,给出200字以上针对性评语,并按评分标准给出相应成绩。未通过评阅审核的,经修改毕业设计(论文)后需进行二次评阅。 二、严格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其资格审查 对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抽查发现的问题,公司要督促指导教师和员工进行整改,对已发现的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指导教师,不得推荐为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该论文也不得推荐为校“百优”论文,如已推荐到学校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推荐资格。各公司对评阅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要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进入答辩环节。对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旷课时间累计达到全过程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该员工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答辩需有员工对毕业设计(论文)的介绍、答辩教师的提问以及员工的回答等,并要做好答辩记录。答辩结束后,员工根据答辩教师提出的要求再度修改后才能确定其成绩。对其毕业设计(论文)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需要进行第二次答辩。 三、强化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严肃性 要严格掌握成绩评分标准。根据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得分三项成绩,综合评定员工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优秀率控制在20%。对工作态度差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员工,应从严评分,不得降低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随机抽查3次旷课者,应降低一级评分。禁止随意降低或抬高成绩档次。 指导教师要对所指导员工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公司应要求员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凡经核实属于抄袭剽窃的,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定为不及格。 四、坚持毕业设计(论文)格式的规范性 论文(包括附件)的各组成部分均需符合学校规定的内容要求和统一格式(参考《浙江理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凡学校未作规定的,则由各公司在本公司内作统一规定,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员工的规范性指导。 论文(包括附件及过程管理材料)建议装订成一本,中间用彩页纸分开。如有附录则附在致谢之后。附件前附清单,附件清单中标出每个附件的页数,每份附件单独编页码。各公司可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装订成一册也可分开装订,视各公司实际情况而定,但同一专业必须保证统一。建议参考装订顺序: 封面à诚信书à中文摘要à外文摘要à目录à正文à参考文献à致谢(à附录)à彩页纸à附件清单à附件 (一)论文顺序 1.封面; 2.诚信书; 3.中文摘要; 4.外文摘要; 5.目录; 6.论文正文; 7.参考文献; 8.致谢; 9.附录(包括相关的调查问卷、实验报告、公式推演、简单的设计图纸、计算机程序等需要存档的资料,设计实物成果以图片形式放入附录)。 10.其他(指导教师评阅表、评阅教师评阅表、答辩小组评语表及成绩评定表) (二)附件顺序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包括原文)、开题报告、过程指导、考核记录、答辩记录(包括开题答辩和论文答辩)、指导教师评阅表、评阅教师评阅表、答辩小组评语表及成绩评定表及其他需要存档的资料。 五、合理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后期的各项工作 (一)成立答辩工作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工作小组 各公司应成立答辩工作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工作小组,保证本公司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进度和通过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及答辩时间安排应在学校总体安排框架内,在6月14日前完成答辩及相关工作(含成绩录入),保证指导教师和员工有宽裕的时间进行评阅、修改论文和答辩。 (二)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工作 各公司应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结、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附件12、附件13:见浙理工教[2007]5号文、新增和修改的附件或说明)于6月21日前报教务处,并于6月2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光盘资料备案工作。 (三)评选“百篇优秀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1.“百篇优秀论文”的评选 由各公司组织对优秀论文的初评工作,按每个专业毕业生人数3-5%的比例进行推荐,且必须在获得“优秀”成绩的毕业设计(论文)中产生。评出的优秀论文要进行缩写,字数不超过5000字(含图表不超过五个版面),缩写论文的格式请参考《浙江理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中“百优论文缩写稿格式规范及范文”,对缩写不合缩写稿格式规范的论文一律取消“百优”论文资格。缩写稿须经指导教师和公司审核,缩写的论文电子稿与“百篇优秀论文”信息推荐汇总表(包含公司、员工姓名、学号、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姓名等)于6月21日前报教务处。 2.“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由公司负责推荐,推荐比例为各公司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人数的8-10%,被推荐的优秀指导教师必须从被推荐为校“百篇优秀论文”的指导教师中产生,公司填写好“开云Kaiyun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见浙理工教[2007]5号文),于6月21日前将推荐表报教务处。 六、做好毕业设计成果展示工作 为促进毕业设计(论文)的交流,学校鼓励公司开展形式多样的毕业设计成果展示,如采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制成展板,召开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汇报会等形式。 希望各公司严格执行《浙江理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具体文档可从教务处网站首页/实践教学管理/管理制度子目录中下载),扎扎实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13.5.8 |